台中1名男子在网路上认识单亲妈妈,见面第二次就要求同居遭拒绝,竟抓狂持剪刀抵她脖子,囚禁在住处后,一晚性侵2次,还恐吓「不配合就死路一条」,单亲妈泣诉「当时想到还有小女儿要照顾才放弃抵抗」,法院重判男子10年2月,另判赔精神抚慰金150万元。
根据判决书,该名送货员雄哥,于民国109年3月在Facebook认识一名单亲妈妈,即对她心生好感,两人见面后,隔天又约女方带着孩子一起前往百货公司用餐购物,随后将小孩送到前夫家中,但雄哥却偷偷拿走女方住处钥匙,当两人回到男方住处时,雄哥要胁她的钥匙在其手中,女方便尾随进入他住处要索回钥匙。
未料雄哥这时突然暴怒,不准女方离去,双方僵持到凌晨,但女方坚持要走,这时雄哥竟拉扯女方头髮及包包撞击墙壁、并拿剪刀抵着脖子恐吓「你走的话,要死一起死」、「要嘛就乖乖听话,要嘛就死路一条」、「你叫谁来我都不会怕」、「你信不信你再走一次,我就让你死」限制行动。接着就在凌晨以及隔日上午,连续胁迫性侵两次。
隔日雄哥载着女方离开住处,但女方在车上一度企图跳车逃跑,却又遭恐吓「如果你离开,就要骑机车闯红灯跟你同归于尽」,直到晚上男方因有事到医院就诊,女方这时见有机可乘佯装要上厕所,逃出医院躲入一家超商向店员求救,并通知两名友人前往救援,才顺利向警方报警。
雄哥出庭时否认性侵,辩称双方是男女朋友关系,发生性关系也是你情我愿,事后两人还手牵手出门去洗头髮、吃早餐。但女方泣诉,他遭到对方持剪刀逼迫性侵后,吓到整晚不敢睡,隔天一早又2度受害,被持剪刀抵着脖子时已经无力反抗,当时想到自己还有1个女儿要照顾,只好放弃挣扎。
法院根据女子验伤报告及男方遗留DNA採证等,认定男方于两性交往上应秉持尊重对方感受及意愿之正确观念,竟因女方不愿配合与其同居,即以扣留钥匙、言语恐吓、出手伤害或拉住告诉人等方式,将女方置于自己实力支配之下,对于告诉人之精神、身体、自由等造成重大伤害,犯罪后仍饰词狡辩,犯罪后态度不佳;依加重强制性交罪等判他10年2月。
女方事后又提出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对男方求偿精神抚慰金150万元。法官认定,女方身为单亲妈妈,还要扶养小学女儿,且男子性侵2次,无视两性尊严,性观念严重偏差、行为恶劣,判他应给付女子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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