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开发单位CIP补充相关资料,包含搜集邻近离岸风力发电计画预定施工及营运期程规划,分别就施工及营运阶段之累积影响进行整体环境,包含生态衝击评估,并说明与其他风场联合设立鸟类监测系统之执行方式。补充本风场、邻近风场范围及邻近沿岸地区各季节之鸟类飞行轨迹资料,说明候鸟迁移飞行经过本风场之整体撞击风险评估,并提出减轻对策。

本计画风场位于彰化县外海,风场总面积约43.55平方公里,离岸最近距离约10公里,水深范围约介于21至47公尺,单机装置容量约9至20MW等级,最大总装置容量600MW,最多风机数量37座,採用三脚或四脚套管型式作为风机水下基础结构,风机间距不小于870公尺,叶片及叶片间距不小于400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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