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员会海巡署舰队分署队员吴鸿材,去年酒驾开车上班被警方测得酒精浓度值为每公升1.28毫克,他遭刑刑4月,併科罚金2万元,惩戒法院将他判决降1级改叙确定,今年3月他休假期间又酒驾、酒精浓度达每公升l.03毫克,惩戒法院判决降2级改叙。可上诉。
吴男从2000年1月31日任职高雄海巡队,去年1月22日调至恒春海巡队服务,去年1月10日晚间他在家中独自饮酒,隔天早晨驾车上班途中在高雄市区轻微擦撞一骑机车妇人,2人皆无大碍,警方调查测得他吐气酒精浓度值为每公升1.28毫克。
刑事部分,吴男被依不能安全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判刑4月,可易科罚,另併科罚金2万元,海洋委员会移送惩戒后,去年5月19日惩戒法院判决吴男降1级改叙确定。
不料,今年3月7日晚上11点多,吴男休假期间骑乘机车在高雄市遭警方拦查实施酒测,经检测其吐气所含酒精浓度高达每公升l.03毫克,他所涉公共危险罪嫌,由高雄地检署侦查后,声请法院以简易判决处刑中。
行政究责部分,惩戒法院斥责吴男酒驾屡次不改,导致公眾丧失对其职位之尊重与执行职务之信赖,而严重损害政府之信誉,为维持公务纪律,判决降2级改叙。可上诉。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