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工程师与妻子分隔两县市,却发现妻子背着他与另名男子外遇,甚至产子,愤而控告2人求偿,对此,妻子则辩称,两人婚后即分居,丈夫仅是恐怖室友,非伴侣。台北地院审结,法官认2人踰矩属实,须连带赔偿5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廖姓工程师主张,与妻子于2014年间结婚,婚后幸福美满,每年定期出国1至2次,每逢连假一定带妻子出游,但自从他因工作定居台南,两人聚少离多,妻子竟与另名男同事外遇还怀孕产子,已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遂向法院请求2人须连带赔偿他280万元精神抚慰金。
对此,人妻辩称,她与丈夫自2009年交往起,就从未感受到任何幸福,后因丈夫生病住院,她忧心分手会让其病况加重,迫于无奈下结婚,至于出游,丈夫总强制规划所有行程,旅费各自分担,她认为这绝非幸福夫妻出游的样子。
人妻指出,婚后两人并未同住,她住在娘家,仅有周末才会到婆家与丈夫同住,她虽觉得此模式很奇怪,考量丈夫大病初癒便照做,但丈夫病癒后变得相当暴躁,经常不顾她意愿,强迫行房,对她来说,丈夫仅是一位在周末同住的恐怖室友,请求免赔。
台北地院法官审结,认定男同事明知人妻已婚,却仍与其发生不伦恋,甚至产子,纵然人妻认为与丈夫的婚姻本就有破绽,但婚姻关系未终止前,仍不能容忍毁坏婚姻本质,侵害配偶权属实,酌情后判人妻与男同事,须连带赔偿廖男5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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