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民党确认「促转会109年封存中国国民党『臺湾省党部』檔案处分无效」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决驳回。促转会表示,这显示司法认可促转会为执行政治檔案审定的法定任务,于本案所行使保全手段的适法性。

促转会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宣判的案件,为109年9月时促转会于政大封存124箱「臺湾省党部」檔案,为免檔案于审定期间遭移转所进行的保全程序。事后,因国民党不服遂提起撤销诉讼。

促转会指出,促转会于109年调查得知,国民党持有3万多笔未曾通报的「臺湾省党部」檔案,且自行将檔案移至政大委托进行数位化及编目作业。经查,该批檔案内容涉及二二八事件、叛乱案件、政党与政府机关人事调用情形、政党对日产接收、党产等重要且未曾公开之檔案。

促转会进一步指出,国民党更在109年7月向促转会主张「无其余檔案可通报」,促转会后续两度函请国民党及政大提出檔案皆未获配合。

促转会强调,事后促转会应政大请求,双方就「臺湾省党部」檔案保全相关议题进行讨论,政大出席代表未能确保国民党不会再度搬迁檔案,促转会考量国民党已有通报不实及自行搬移檔案的情形,为防免檔案遭搬移或毁损,遂依促转条例至政大封存该批檔案,政大代表首肯认同并协助封存。

促转会表示,国民党一再声称檔案交由学术单位开放并未藏匿,更指促转会封存未经政大允许构成违法,企图掩盖未依法补正通报政治檔案的问题。因此,促转会乐见司法肯认审定期间保全「臺湾省党部」檔案状态的合法性与必要性,这是对后续政党政治檔案调查作业至关重要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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