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1名男子不满建设公司施工封路,对其女员工「丽丽」(化名)说,「那么老哪叫小女生」、「法字都不会写」等语,男遭起诉且一审判有罪便改名「含冤」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44岁「丽丽」为熟龄女子,被称老无贬损人格,男子逆转判无罪,全案确定;专家指出,改好名,慢要3年、快则3个月发挥效力。
熟女「丽丽」认为,男子当时不但言语辱骂,贬损人格、名誉及社会评价,当时还举起右手握拳朝她逼近之方式,作势要殴打,让她心生畏惧,担心危害于安全。检方依恐吓、公然侮辱等罪嫌起诉男子。
男子辩称,他并没有对「丽丽」说「妳那么老哪叫小女生」、「妳不懂法,妳法字都不会写」,也没有举起右手握拳朝「丽丽」。一审认为,含有贬义意涵,主观侮辱人格,依恐吓罪判男子拘役20日,可上诉。
二审认为,小女生一般都认为是稚龄女子,但「丽丽」是44岁熟龄女子,就算被说不是小女生也不至于是贬损人格尊严,另男子作势要殴打人有夸大之情,最后改判男子无罪。
民俗专家杨登嵙建议,本名若觉得不好,有人会找姓名学专家改名,盼藉此改变运势、脱胎换骨。取名要符合个人八字、生肖、三才五格,总笔划数要好,人名第二个字加第三个字笔划数要好,勿冲克全家人的生肖等,都要多加留意,另多做善事、布施,也可改善运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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