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1名李姓女消防队员明知同事黄男为有妇之夫,于深夜时传多张私密照片给对方,牵手出游到汽车旅馆过夜等,还遭正宫抓包用通讯软体传送煽情对话,正宫怒告李女侵害配偶权,一审时正宫败诉,她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时,法官判李女需赔偿正宫10万元精神抚慰金。
据判决书指出,桃园市某消防队员黄男遭起妻子指控与同事李女发生婚外情,对方明知黄男是有妇之夫,竟穿着制服在厕所内拍摄多张裸露下身的照片在深夜时传给黄男,2人还到台中的汽车旅馆过夜,甚至在通讯软体聊天纪录中发现黄男曾传送:「我们要结合一下」、「我爱你」等暧昧用语,导致正宫痛苦不堪,认为李女侵害其配偶权,害她与黄男于109年11月离婚。
李女辩称与黄男仅为学长与学妹同事关系,并无任何踰矩行为,当时只是为了询问黄男制服新款为何,且她下身有穿裤子并未传任何下身裸露照给黄男,也不曾与黄男在台中旅馆中过夜,当时仅是回家与家人团聚,认为是正宫刻意捏造事实,无任何侵害配偶权的行为。
一审时法官判正宫败诉,二审时桃园地院法官认为,李女在深夜传送裸露私密部位照片给同事,已超出一般朋友正常交往行为,109年8月时2人还曾深夜牵手出游,还使用通讯软体传送「我们要结合一下」、「不然你有时间视讯一下啊」、「昨天胖虎还说如果我离婚办好我们要怎样他都不管了」等可见并非正常朋友关系,属婚外情行为,因此判李女需赔偿正宫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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