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辣妹2020年8月凌晨在台北市信义区「ATT 4 Fun」大楼外,洋装掉落、胸部整个露出仍浑然不知烂醉漫步人行道,刚好遇到巡逻员警,经警员询问后,女子表示遭到强奸,经调阅监视器,发现一名男大生在路边座椅上对泥醉的辣妹性侵,男大生到案后,坦承因家教超严,他刚脱离家庭上大学于是尝试到夜店解放最后无法克制犯案,男大生事后还因此羞愧休学,也赔偿辣妹50万,法官认为男大生付出代价相当大,本性非恶,依乘机性交罪轻判1年8月、缓刑3年。
根据判决书,男大生在2020年8月前往信义区某知名夜店饮酒玩乐时,主动与一名辣妹(A女)搭讪攀谈。事后男大生见A女酒后意识模糊不清,将A女带到路边遮雨棚座位区,抚摸A女胸部并逼A女口交,接着又进行性侵后落跑。
A女在意识模糊下拦计程车,但上车后无法说清楚地址,又称手机被别人拿走后下车,计程司机等不到A女,且车内有A女遗留之物品于是报警。刚好有员警巡逻时,在「ATT 4 Fun」大楼前,见A女连身洋装繫带未绑,胸部裸露在外,意识恍惚,且称好像遭强暴,员警立即送A女就医採证,并调阅现场监视器画面进行侦办。
男大生到案后,辩称两人是你情我愿,但因A女体内验出高浓度的苯二氮平类镇定剂管制药品,遭检方认定高男涉嫌下药性侵,依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
男大生也在法庭上认错表示,他自幼家教严格,因就读大学在外租屋才有机会脱离家长管教,尝试夜店消费体验,见A女饮酒不胜酒力,因年少气盛且受夜店氛围影响,无法自我克制,而乘机对A女为性行为。
法官调查,A女曾因忧郁症就医,且固定在服用镇定药物,不能排除A女自行服用「DIAZEPAM」或类似成分之药物所致,此外,也无其他积极证据可认被告有对A女下药之行为。
法官也查出,审酌男大生犯行时年仅19岁,且收到起诉书后因羞惭难当、无法原谅自己,而一度轻生,经家人发现送医急救,虽经医师即时急救而挽回生命,然男大生仍对其所犯始终耿耿于怀,也因此罹患忧郁症。
法官认为,男大生对其所为之犯行,深感悔恨,且付出相当之代价。事后坦承犯行面对司法审判,并在家人协助下积极努力向A女致歉,并与A女达成和解,赔偿A女50万元,而且最后因受本案影响无法继续大学学业而办理休学、最后轻判1年8月徒刑,缓刑3年,缓刑期间应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参加法治教育课程4场。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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