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交通部长林陵三秘书宋乃午,去年10月与葬仪社接体车发生行车纠纷,当眾怒呛林姓司机三字经,林男则对他喷辣椒水反击,台北地检署17日依公然侮辱罪起诉宋男,另林男被依伤害罪起诉。
检方调查时,宋乃午去年10月16日晚间7时开车欲前往耕莘医院,由于医院因防疫,将院前的双向车道临时改为单向车道,宋因不知此事,发现葬仪社接体车迎面而来,一时被吓到而下车与对方理论。
宋与接体车林姓司机发生争吵,宋怒骂林三字经,林则以喷辣椒水回击,事后双方互控公然侮辱、伤害。
检方依医院保全证词,认定宋当时只是挥舞雨伞,宋伤害罪嫌不足,依公然侮辱罪起诉宋。
宋被控2002至2003年担任前交通部长林陵三秘书时,泄露甄审委员名单给业者,收贿28万,最高法院2010年11月判宋徒刑11年,褫夺公权8年定谳。
北检2011年1月传唤宋入监,宋偷渡大陆,北检同年3月发布通缉。同年3月4日宋在珠海市被大陆公安逮捕,3月18日宋被押解返台归案,北检发监执行,2016年宋获准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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