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县工务处处长林鹤斯涉嫌收贿15万遭依贪污罪起诉,林鹤斯18日首度出庭,他否认收钱。指全都是业者张彩宸片面之词、检方起诉内容多为臆测。更认为业者等人有三角关系、情感及财务纠纷,不晓得是否被无端诬陷。

检方调查,陈明正经营、张彩宸为股东万乔丰工程技术顾问公司为取得475万元标案,张彩宸涉嫌利用与林鹤斯是中央大学研究所读书认识,与其接触。而林鹤斯明知道依据採购法规,竟受金钱诱惑,泄露应秘密的评选委员建议名单给张彩宸得知,并由张指示,勾选2名特定评选委员,循行政程序由不知情之上级聘任,张鹤斯事后也拿15万。因此遭依贪污罪嫌起诉。

不过林鹤斯否认收钱,辩护人也说,起诉林只有陈明正与张彩宸论述,根据陈明正说法,他还是耳闻,并非亲眼所见。且张彩宸、陈明正和检举人朱明隆有情感或财务纠纷,因此内容偏颇。林鹤斯也说,3人有三角关系,不晓得是否因此被栽赃或者诬陷。

辩护人也说,起诉书内都是臆测之词,如指林鹤斯用铅笔选出评选委员,却没有证据,且名单经手这么多人,何以证明是林鹤斯所勾选,加上还称15万是装袋放到车子,但无人可以证明,林家中也没找到现金。希望法官依照罪唯疑轻、罪证不足,判林鹤斯无罪。

法官询问,林鹤斯在标案中扮演什么角色?林鹤斯说,自己时任技正,是处长幕僚,负责业务单位签呈、核稿。另外这个标案,自己没有参与採购,期初、其中、期末审查,甚至事后验收,都没有参与,仅有签办公文时协助核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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