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潘怀宗被控透过人头帐户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涉犯贪污罪,士林地院开庭审理,潘怀宗认罪,并称没有将钱放入口袋,自己刚考上硕士,请求合议庭给予自新的机会,全案订6月15日宣判。

潘怀宗被控在2002年起,透过办公室主任陈玉臺,找来陈的胞姊、侄子、员工担任人头帐户,每月将公费补助自人头帐户领出,用于红白帖等私人用途,时间长达11年,总金额333万余元。

陈找来的人头帐户,当庭承认没有从事助理工作,陈的胞姊更称,是因为弟弟的请求,才会出借帐户,潘怀宗称,助理费用都是由陈玉臺控管,并保证没有用于私人花费,都是花在选民身上,并称「贪污挂头上,一辈子洗不掉」,请求法官考量是助理费是歷史共业,判决无罪是最好的。

蒞庭检察官表示,被告坦承犯行,请钧院考量犯后态度且已缴回犯罪所得,予适当刑度。审判长谕知,全案辩论终结6月15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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