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选举委选会今召开委员会议,审议黄梓豪领衔提出「你是否同意以『台湾』(Taiwan)为全名申请参加所有国际运动赛事及2024年巴黎奥运?」全国性公民投票提案,届期未补正,经提委员会议审议,决议依法予以驳回。
中选会指出,依据公民投票法第10条第3项规定:「主管机关于收到公民投票提案或补正之提案后,应于60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应叙明理由,通知提案人之领衔人于30日内补正,并以一次为限」。
中选会称,届期未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规定者予以驳回,包括提案非全国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以及违反公投法所定办法之规定,或是提案内容不能了解其真意。中选会依规定命补正者,应先举行听证会,厘清相关争点并协助提案人之领衔人进行必要之补正。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