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砂屋常因住户无法整合整治卡关,新北市今年4月实施「高氯离子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处理自治条例」,加入海砂屋重建速度。工务局近期实施首例案件,针对淡水2处海砂屋社区因符合限期停止使用标准,被发出劝导函,限期在9月中旬搬离,若未停用将处最高6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

自治条例明订海砂屋限期停止使用及限期拆除的认定标准,建筑物所有权人若违反条例,可连续处5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必要时可依法断水、电。若符合自治条例经市府核准为限期拆除的海砂屋,逾期未拆除则可连续处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依建筑法强制执行拆除。

新北市目前列管海砂屋尚有75件未拆除,其中符合停用标准的有53件。工务局5月间召开审查会议,邀集专家学者及本府各单位审查,依照建物耐震能力、抗压强度、重建整合程度及执照申请等状况,排定优先停用对象,并选定淡水2栋海砂屋社区执行,后续将依建筑法要求所有权人停用。

工务局长詹荣锋说,淡水2海砂屋社区昨日已发出劝导函,将在6月中旬进入停用程序,并依裁罚基准限期3个月至6个月搬离,违者将处5000元以上6万元以下罚锾,并按次处罚,必要时可以停水断电,加速整合危险住宅。

工务局强调,高氯离子建筑物将严重影响安全,住户需赋予建筑物所有权人对建筑物应负管理维护的责任,儘速协调整合重建。除了海砂屋外,市府也有一般性都市更新、危老重建或防灾型都更等多元都更提供民眾选择,住户若有需求可透过新北住宅与都市更新中心协助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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