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一名苏姓男大生前年间拦下骑脚踏车上学的男国中生小杰(化名),称自己学绘画与修图,好奇询问对方有没有腹肌,是否能借看与拍照,未料小杰答应后,惨被摸鸟与胸部。苗栗地院审结,依妨害性自主罪,处其3年4月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苏男2020年5月间在苗栗市一处路口,拦下骑脚踏车准备上学的小杰,称自己正在学画画,想做个问卷调查,要求小杰进入小巷内,小杰不疑有他便照做,未料苏男却要小杰掀上衣供拍照,还要他解开裤子,甚至伸手摸他的下体与胸部。案经小杰到校后告诉班导,经由校方报警,全案才曝光。
苏男坦承有在巷内要小杰脱衣裤,但辩称自己是在学画画与修图,才会要求对方让他拍照,在替小杰调整过程中,不小心触碰到其下腹部,又因小杰站不稳,才碰到胸部,否认对其猥亵。
苗栗地院法官勘验班导师、学校主任等证词,认定小杰在侦查时的陈述非捏造,苏男的确有对他做出猥亵举动,而苏男仅为满足自身欲望,便对未满14岁的男子做出猥亵行为,导致被害人在成长的重要阶段,饱受身心创伤,造成一辈子难以抹灭的阴影,依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猥亵罪,处其有期徒刑3年4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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