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及使用地变更审查作业专责审议小组,针对铜锣乡竹森太阳光电厂开发计画,23日召开审查大会,经与会委员讨论后,一致决议通过开发案,业者也允诺遵照「迴避、缩小、减轻和补偿」等4大原则进行开发。

农委会曾多次重申,农业绿能政策以不影响农渔业生产、农渔民权益及生态栖地环境为原则,同时应避免位于石虎重要栖地范围进行开发行。

对此,开发业者普登公司回覆,该地荒废多时,非属林相完整的原生林,已无经营使用,基地茶农同意配合国家绿电能源政策,转作太阳光发电设施,并取得开发许可,以及完成土地变更编定后,产权转移予开发单位,因此并不影响农业生产环境与原地主农民权益。

此外,保育团体最为关心的石虎栖地部分,工商发展处以及审议委员于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审议大会第1次大会中,也作出结论,要求业者採生态友善措施与检核机制迴避高敏区、缩小工程面积、减轻生态衝击与扰动以及生态补偿等4大规画原则。

普登公司会议中提出,为避免扰动栖地生态,除了缩减特定目的事业用地、提升国土保安用地外,太阳能光电设施也从原本规划73.98%减少至51.86%、生态绿地从9.12%增加22.29%,大幅缩小工程施作面积,保留大面积绿地、降低栖地破碎化。

同时维持现况土地使用,开放式围网底部预留15公分,供小型动物进出,避免犬只等中大型野生动物进入,保有生态廊道功能,提高太阳能板,底下形塑自然微栖地,以人工方式除草不洒农药,提供躲避、栖息环境,而相关工程以架台、螺旋基桩工法,以最少破坏土地、最低侵扰生态的方式进行施工。

苗栗县府工商发展处指出,普登公司也承诺,施工及营运期间,将持续委托由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骐所带领的学术单位,进行监测石虎与生态环境,时间长达20年,所有监测资料也将无偿提供给政府单位、学术机构作为研究用。

工商发展处指出,此开发案为非都市土地开发许可案件,是依「区域计画法」等相关规定,由申请人依规检具计画书图向县府申请,计画案面积8.3多公顷,因未达30公顷,属内政部委办县府审议核定案件。

工商处表示,会议中确认各委员审议意见,并参考保育团体、专家学者以及在地农民意见后,一致决议通过,开发计画案也将再提送内政部营建署协审后,予以核发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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