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发布」消息指出,为帮助相关企业纾解困难稳定职位,在前期已经发布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基础上,上海4个部门进一步联合发布《关于本市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指出要对餐饮、零售、旅游(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行业,先行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的政策,并将缓缴险种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扩大到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
据中新网报导,该《通知》规定,5个特困行业的企业可申请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以及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而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最晚要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申请缓缴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原则上在缓缴期满后的1个月内补缴。相关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该《通知》强调,企业在缓缴医疗、失业、工伤保险费期限内,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关待遇,也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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