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姓董事长2018年初开课,吹嘘该公司当时每股价格百万,保证「每月升值5%、2018年升值60%以上,1年涨3倍」,可分单位购买,小陈心动花45万元买股,但年底却迟未获利,惊觉受骗报案。陈男辩称,升值是他评估目标,法官认定涉诈欺取财罪嫌,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小陈指控,陈男在2018年1月30日在设于中市西屯区的公司主讲内部训练课程,他参加后刷卡付5万9800元加入会员。

陈男在课程中宣称该公司每股价格100万元,可分成10个单位,由数人共同持有,在3天内、7天内或14天内出资购买,每单位各可折价1万元、5千元及2500元,并保证即日起,每月至少可升值5%、2018年至少可升值60%,到2021年至少价值800万至1000万元,1年涨3倍,他还可代售股票。

小陈信以为真,隔天就匯款45万元购买5单位,但是到同年底竟得知东协公司未有获利,要求全额退款未果,发现被骗举发。

陈男否认诈欺,辩称,「月至少可升值5%」、「2018年至少升值60%」等都是业绩成长的目标,他评估扩大经营后可以一年涨3倍,他认为可能做到。

法官透过国税局追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12月间成立,2017年度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资料2017年度的营业净利为-627万3465元、全年所得为-627万2765元,营业费用及损失总额远超过营业收入,且不具保证获利的具体凭证,认定陈男涉诈欺取财。

法官以陈男并无履行保证获利真意,虚构保证获利内容诱使小陈购买公司股票诈骗45万元,也未调解或赔偿,依诈欺取财罪判6月,得易科罚金,犯罪所得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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