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担任远洋渔船大副的苏姓男子,不料因巨浪来袭,苏男站在甲板上撞及栏杆铁管,腿部骨折,他提告请求给付职灾补偿,台北地方法院判船公司须赔偿90万元,且提缴7万多元劳工退休金。可上诉。
月薪近10万元的苏男提告表示,案发当时因船长驾驶速度过快,导致船头下沉,又逢巨浪袭来,害站在甲板上的他和栏杆铁管碰撞,左小腿开放性骨折,后续更有脓肿、血肿及慢性骨髓炎、伤口癒合不良、血块淤积等。
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苏担任船舶大副,在鱼季时更需长期随船于远洋外海航行,他因出海受伤可声请职灾补偿,判船公司应赔偿苏短付工资差额、职灾补偿工资差额等共90万元。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