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祖食品少东张乙涛与前妻蓝婉绮官司不断,签订协议,张男曾出脚踹伤蓝父挨告遭诉,花100万人民币与蓝女协议换撤告。没想到,张男事后仍挨告,对此要求蓝女给付违约金,高雄高分院判决蓝女需赔偿100万元,仍可上诉。
张男与蓝女2006年结婚,育有3名子女,2013年情变,多次对簿公堂,2016年3月离婚。2017年张男到蓝父住处探望自己的小孩,过程中,张男不断用手机录影,疑似激怒蓝父,蓝父劝阻无效,直接走上前伸手阻挡拍摄,却遭张男一脚踹倒在地,蓝父怒告张男伤害。
张男为了换取撤告,与蓝女以100万元人民币和解,附带条件是蓝父对他撤告。但张男付了钱后,仍遭蓝父提告,结果遭判拘役50天,另须赔偿10万元。
张男认为蓝女违反协议,要求蓝女赔偿300万元及归还100万元人民币。蓝女辩称,100万元人民币是子女扶养教育费,她已要求父亲撤告,但父亲不撤,她无权干涉。
高雄高分院认为,协议内容确实载明100万元人民币是扶养费,不须归还,但蓝父未撤告确时违反协议,审酌后判蓝女应给付100万元违约金较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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