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年底县市议员与乡镇市长提名近尾声,近日陆续要求获提名者须签结「候选人承诺书」,若未来参选过程有违反选罢法第112条行为,致党要连坐处分,须赔偿党惩罚性违约金,直辖市候选人130万,其余县市层级候选人115万。

党组发会副主委主委张逸华表示,党员领取政党推荐书本来就应该要遵守政党的提名办法,善尽党员的义务,县市党部是用这个承诺书来提醒,领取政党推荐书应有的责任。

国民党新北市党部发言人萧敬严表示,候选人违反公职人选选罢法第112条规定,推荐政党可被处50至500万元罚锾,过往常常因此,让党因提名候选人违法,遭连带处分,成为党另类重大财务负担。

萧敬严说,「候选人承诺书」规定,只是要让获政党提名者,也相应承担各自行为必须要有的义务与后果,对党属于内部风险管控,对参选的候选人而言,某种程度也可视为是清白参选宣示。

国民党「候选人承诺书」要求,获国民党授予政党推荐书参与今年相关选举党员,必须不得违反公职人员选罢法第112条、各级选委会核定党须连坐受罚事项或违反党纪处分规定。

「承诺书」中表示,党提名候选人须确实清白参选,维护优良选风,否则只要违反上述规定致党名誉受损、造成不利社会观感,经法院判刑确定,就要付国民党115万(县市层级)或130万元(直辖市层级)惩罚性违约金,以赔偿党所受的财产或非财产上的损害。

而不同于国民党直辖市议员初选过程,初选参选人须预缴的保证金20万元,则是要确保初选过程不违法、违纪,初选落败后不脱党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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