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郑姓男子发现越籍妻子的手机中出现性爱影片,男主角的身分竟是妻子任职的美容店黄姓老板,让他气得提告求偿,黄男佯称是人妻卖淫,自己仅是顾客,但法官不信,高雄高分院审结,判黄男要赔15万元定谳。

判决书指出,郑男控诉,妻子任职于黄男所开的美容店,但黄男却利用权势强逼妻子与他发生性关系,还要求以手机录下性交过程,认为黄男的行为严重侵害他的配偶权,影响他的精神与家庭生活,遂向法院求偿80万元。

对此,黄男辩称,他并非美容院实际负责人,也不曾强逼人妻发生性关系,且人妻是在美容院担任女服侍提供性交易,通常女服侍均会隐瞒婚姻状况,何况郑男明知人妻卖淫,那他点台人妻又岂会侵害其配偶权,认为郑男夫妻仅是想向他诈财。

一审法院判黄男须赔偿郑男15万元,双方均不服提上诉,高雄高分院重新勘验证据,认定人妻并非受胁迫才发生性行为,但也不能凭胡女被抓到性交易,便径自认定郑男知情,认为原审无违误,维持原判决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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