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张姓业务即将结婚,婚前与友人至KTV享受单身之夜,却趁酒酣耳热之际,趁机捡尸同行1名女友人遭到提告,张男因担忧劣迹被女友家人知情,便以80万元和解。新北地院审结,依乘机性交罪判2年徒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张姓男子2021年2月某日凌晨与朋友相约新北一间KTV喝酒,因而认识一名女子小婷(化名),张男见小婷饮酒后意识不清,竟起色心,将期带往附近的汽车旅馆性侵,小婷清醒后,发觉自己与张男全身赤裸躺在床上,才惊觉自己遭性侵,愤而至医院验伤报警提告。
张男坦承有将烂醉的小婷带至汽车旅馆,并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否认涉犯乘机性交罪行,称自己是在小婷恢復意识后,两人才合意性交,且小婷还配合他更换体位。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张男带着小婷入住旅馆时,旅馆业者见小婷意识不清,曾拒绝让小婷入住,但张男不死心,又换了一间旅馆才成功入住,认定其确实趁着小婷意识不清而乘机性交,故不採信其说词。
法官考量,张男虽自述即将结婚,不愿让女方与家人知情本案,也与被害人以80万元和解,但张男始终认为与小婷为合意性交,难认有悔意,因此不予以缓刑,依乘机性交罪,处2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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