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订定2025年我国定再生能源发电量达到总发电20%,多个厂商投入离岸风电开发,沃旭能源投入「旭风二号/旭风三号」开发,今天二度闯关环评小组初审,顺利通过初审,也是第三阶段离岸风场中,首个通过环评初审的开发单位。

由于第三阶段离岸风电相关规定中,经济部开发商需先取得环评初审「有条件通过的审查结论」及其他相关文件才可参与竞标,因此通过环评初审成了开发单位的重点。

开发单位表示,计画场址位于彰化县外海区域,旭风二、三号场址面积分别为83.5及73.0平方公里;距岸最近距离分别为50.3及38.8公里,并排除海洋野生动物重要栖息环境、飞航管制区、军事管制区、人工鱼礁禁渔区、保护礁区等环境敏感区位。

开发单位说,规划每风场单机装置容量约11至16MW,最大风机设置数量不超过68部,总装置容量不超过750MW、风机叶片直径介于210公尺至250公尺之间,最高叶片高程为305公尺,风机扫风区域不超出本计画场址边界范围。

而为减少水下噪音影响,开发单位表示,如果地质调查后认为行,将採管架式负压沉箱基础系利用压力差使基础沉入海床面下,因此无须进行打桩。

但有环评委员质疑共同廊道、穿越中油油管如何处理等,经济部代表说,本案为电缆使用既有廊道,至于其他如台中、新竹及苗栗等则会与台电共同规划,预计6月底就会规划出共通廊道,至于管线部分则要以中油天然气管线为主,电缆则可以从其上方或下方绕过。

专案小组最后要求开发单位应承诺风场与风场间均留设2公里以上之鸟类通行廊道,以及除特殊情形外,海缆埋设深度至少1.5公尺,也要求开发单位应据细部地质钻探结果,如地质条件允许,应使用负压式沉箱基础,最后通过环评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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