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间便当店在营业场所张贴徵人广告,登载「诚徵洗碗欧巴桑」,结果遭认定为具招募性别跟年龄歧视,市府劳工局查证后,依违反就业服务法处以30万元罚锾。
高雄市政府劳工局今天公告违反就业服务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名单,共计2家。其中有一间便当店直接在营业场所张贴徵人广告,内容登载「诚徵洗碗欧巴桑」,经查认定属招募性别及年龄歧视,违反就业服务法第5条第1项规定。
另有一家事业单位则以「要搬重男性佳」为由徵人,同样遭认定是直接在招募徵才因性别有差别待遇,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7条规定,两案均遭开罚新台币30万元罚锾。
劳工局长周登春表示,就业服务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已规范雇主从工作者求职阶段至解雇离职,不得因与「执行职务无关特质」,对劳工有不利对待。
周登春表示,雇主如因对特定性别或年龄层等有相关偏见,进而在徵人广告揭示「限女性」、「男性佳」、「徵女会计」、「徵门市小姐」、「五官端正」、「年龄50岁以下」、「限本地人」等文字,都属于就业歧视,造成求职人无法或不能前往应徵,进而影响就业机会平等。
劳工局新闻稿表示,就业服务法及性别工作平等法为保障国民均等就业机会,订有就业歧视禁止规定,且立法公布施行迄今各已超过30年与20年。2家事业单位因违反就业歧视禁止规定,分别遭处罚锾,公布姓名或名称、负责人姓名。(编辑:谢雅竹)11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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