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民党副秘书长张荣恭,去年遭王姓女邻居饲养的狼犬咬伤,全身20多处伤口,一审依过失伤害罪将王女判处拘役55天,可易科罚金,上诉后,台湾高等法院认定,王女拒不到庭且犯后不认错,加重改判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确定。
王女与张荣恭是同一社区住户,王饲养2只狼犬,去年2月13日下午4时许,她在社区花园内遛狗时,解开一只狼犬的牵绳,且未为其佩戴防咬嘴罩及其余安全设备,也未时刻跟随在身旁,任由狼犬在社区奔跑走动。
刚好张荣恭因接获管理员通知下楼,欲关闭车辆车灯,因他所饲养的小狗陪同外出并先行下楼,后来张发现王女的狼犬正在追赶他的狗,张荣恭就上前制止,没想到竟遭狼犬扑倒在地、啃咬攻击,致全身多处受伤。
士林地院一审将王女判处拘役55天,可易科罚金。案经上诉,高院审理时,法官传唤王女出庭,但她却具状声明开庭请假、行使缄默权、无义务出庭等,合议庭认为她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不待其到庭陈述,径行判决。
高院合议庭认为,案发当时王女另牵一只狼犬进入现场,目睹张男身处险境,混身是伤,竟站立一旁,既不出声喝斥自己饲养的狼犬,也不出手拦阻,张男因此受伤达20多处,受到极大惊吓,一审量刑过轻。王女不道歉慰问,案发时不在意的态度,及她事后兴讼增加被害人的困扰等,昨日改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9万元定谳。
另王女事后竟控告张荣恭夫妻及儿子涉犯诬告、杀人未遂等罪嫌,还向警方提告一审承审法官犯恐吓、强制等罪,另由检察官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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