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远洋渔船「屏新101号」大陆籍代理船长汪峰裕2012年涉嫌在印度洋公海指挥武装保全持枪扫射落海的4名在海上漂浮的索马利亚海盗,残忍影片公开后引发国际关注,汪峰裕一、二审均遭依4个杀人罪重判26年徒刑,高雄高分院更一审16日宣判3个杀人罪改为无罪,刑期也从26年改为13年徒刑。
2014年8月Youtube流传一段骇人听闻影片,画面中有4位皮肤黝黑的男子在海中紧抓着残破的小艇载浮载沉,周围数艘围观的船只非但没伸出援手,还有人无情持枪对4男扫射,尸体在被鲜血染红的海水中漂浮,手段相当凶残,影片不时还可听见讲中文的嘻笑、怒斥声。
由于画面中拍到一艘围观船只上漆有「安全第一」、「春亿217号」等中文字样,经国际刑警组织转交台湾检警调查后发现,春亿217号渔船只是在一旁围观,并非涉案船只,而下令枪杀4名黑人男子的则是高雄远洋渔船「屏新101号」大陆籍代理船长汪峰裕。
庭讯时,汪峰裕否认下令开枪射杀海盗,并强调影片中大喊「开枪!开枪!」的人明显是东北口音,根本不是他,但合议庭认为,渔船上只有汪峰裕及他的叔叔是华人有办法说流利中文,且只有汪峰裕有权下令开枪,移工也指认船上广播「开枪」就是汪峰裕的声音,法官认定是汪峰裕指示武装保全开枪,一、二审均依4条杀人罪判处汪峰裕各13年有期徒刑,合併应执行26年。
汪峰裕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最高法院发回更审,高雄高分院重新检视相关事证,认为遭射杀的4名海盗当中,前3人是由武装保全自行开枪射杀,汪峰裕大喊「开枪」后仅射杀1人,因此更一审将汪峰裕4条杀人罪其中3案改判无罪,汪的刑期也从26年徒刑改为13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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