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北港该笔国有土地原本是台湾汽车客运公司的车站专用区土地,经云林县政府及台汽公司评估无须作车站使用,于2005年间办理都市计画通盘检讨,将土地变更为商业区及停车场用地。
因台湾汽车客运公司将土地捐赠为国有,国产署依变更后都市计画,已完成捐赠停车场用地给云林县,但国产署强调,目前云林已有多家客运业者为在地民眾及旅客提供转乘服务,其商业区土地宜另行规划有效及高强度使用。
不过,该笔土地閒置逾20年,云林县政府为加以活化,原计画开发成为「北港转运站」。但国产署认为「商业区应进行高强度商业开发,以利地方发展」,5月行文县府,告知将自行招商。云林县长张丽善16日向民眾说明北港转运站胎死腹中原委,并呼吁国产署以地方需求为优先考量,持续开发北港转运站。
国产署则表示,目前当地已有多家客运业者为在地民眾及旅客提供转乘服务,云林县政府规画本案土地作为交通转运站使用,属低度利用,国有土地属全民资产,本案土地周遭商业机能已趋成熟,可採高强度开发,促进地方繁荣,因此国产署以自行招标设定地上权方式释出土地,得标厂商可在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规定下,自行规画符合市场机制产品。
为活络经济、带动地方发展,增加地方就业机会及税收,创造永续财源,达成中央、地方、投资者与消费者多赢局面,国产署强调,大面积国有土地开发应配合当地需求及因应情事变更。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