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某军舰舰长酒后涉性侵女少尉,陈姓中校辅导长要掩盖舰长行径并游说女少尉放弃究责,他遭记2大过并核定退伍,他提告指称,雄风飞弹误射事件副舰长才记小过2次,海军司令部对他的惩处违反比例原则,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定处分并无违误,驳回诉讼。

至于陈男声请调取时任舰长的吕姓上校涉刑责之检察官侦查卷宗,北高行政法院函询基隆地检署,检方示仍在侦查程序中而拒绝调借,但法官认为陈男怠忽职责情事,不在其是否与舰长共同犯罪,而是掩护重大军纪维安事件的行政疏失,刑事部分无调查的必要。

根据国防部海军司令部调查指出,2019年5月22日晚上吕姓舰长与陈姓辅将长及女少尉等其他官兵,在外餐厅饮酒餐叙完毕后,女少尉遭舰长带到饭店房内并脱衣,她乘机逃至房间厕所内打电话向陈姓辅导长求助,告知舰长意图不轨。

陈男赶赴饭店,并请饭店打电话至房间,舰长接电话后自动下楼,陈将对方带离现场,乘计程车到其他地点喝茶聊天,当下并未在饭店内特别进行查察或作其他处置,并想事情如此终结,隔天舰长又在舰上电工间对女少尉伸手摸其头、耳、肩膀。

24日女少尉以LINE传简讯向陈辅导长表示,对聚餐后发生的事觉得难过,希望陈男可以给予处理方式的建议,陈竟打电话给她提及舰长已有家庭、小孩,希望她就此做罢,他可帮忙她调离现职,并提及如果事情爆发,当天所有参加餐叙官员均会受波及。

女少尉认为陈姓辅导长有「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并偏袒舰长的嫌疑,25日再度致电陈男,质问为何发生这种事还要处于危险环境中,谁可保护她,之后舰长致电女少尉向其道歉请求原谅,并答应负担退场机制应赔偿之19万元,当作没这件事发生,不要让长官知悉。

海军司令部将陈男记2大过处分并核定2019年12月16日退伍,他不服提行政诉讼,主张雄风飞弹误射事件,副舰长未督导各项作业安全而怠忽职责,才经海军司令部施以「小过2次」之惩处,但对他却记「大过2次」及核定退伍,显不符比例原则,请求撤销处分。

北高行政法院认为,陈男积极劝阻被害人不依法定程序申诉,确实有怠忽职责情事,且他在2007年及2015年间均曾出现类似违失情节而遭惩处,显现其对任务赋予及工作态度之基本正确观念,海军司令部记过及核定他不适服现役的判断,并无违误,驳回他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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