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二张罚单某种程度亦代表台新金与新光金「评估」合併案,事先并未与金管会沟通,更别提市场上耳语是金管会「授意」、「鼓励」两家金控合併。

新光金5月20日董事会决议通过成立专案小组进行与他金控公司併购的可行性评估,证交所指经查新光金此提案併购对象尚非确定,新光金在独立董事反对揭露特定公司名称下,仍任意发布尚未确定的消息,证交所处以违约金新台币10万元,并函知新光金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台新金则是6月2日公告,董事会决议启动与新光金合併可行性评估的重讯,证交所亦指出经查此重讯内容「涉有夸耀性或类似广告宣传文字」的描述,及任意发布尚未确定的消息,同样处以违约金新台币10万元,并函知台新金以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

而台新金的类广告用语,即「以积极正面的态度」进行合併可行性的评估。

两家金控股价从5月20日到6月6日间,新光金上涨9.9%,从8.98元到9.87元,台新金是从17.05元,涨到18元,幅度5.6%。

据金管会指出,金融机构间合併应是极机密、谨慎,且要作许多评估,确定可行性后,甚至要初步与监理机关沟通,确定相关规定及财务指标合格,才交双方董事会讨论,揭露相关讯息。

台新金仍在处理彰化银行股票的后续,据金管会官员表示,即便卖了彰银股票,获利及资金也已向保险局承诺要作为增资台新人寿之用,未必有资金可併购或增资新光金控与新光人寿。

新光金则是仍有相关财务强化计画,及新光人寿接轨IFRS17等问题,两家金控虽可称泛新光集团,合併后总资产可拉高到第三大金控,但在金管会看来,八字仍远没有一撇就揭露对象名称及计画,显与市场常态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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