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多次纵火被逮的缅甸华侨李国辉,2017年在新北市分租公寓泼汽油放火致9人死亡,歷审将他判死,遭撤销后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审理中;连姓女房东被诉过失致死罪部分,最高法院驳回上诉,认定连女未改善出租套房不安全情形,造成重大死亡,判囚1年10月定谳。
50多岁的李男在2017年11月初,自认屡遭苏姓男子等人在脸书群组「缅甸华侨团体」嘲讽挑衅,又认为同乡陈姓男室友等人,常故意发出噪音骚扰他,竟购买汽油在租屋处纵火,造成9人葬身火窟,其中7人是向连女租房的房客,另2人分别与租客同住者。
检方起诉指控,经营金纸店的连女购房屋后出租,她本负有提供合于安全之住居设备、环境之义务,应注意密集隔间及顶楼违章建筑,如遇火灾将导致房客及房客同意入内之人逃生困难,却未为任何合于安全之有效改善即持续将套房出租他人使用,涉犯过失致死罪。
一审新北地方法院认定连女的过失行为违反义务之程度非轻,造成7人死亡结果之危害甚大,判刑2年,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考量她赔偿部分死者家属,改判1年10月,连女提上诉,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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