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7月1日起,选定台北、新北、高雄地方法院试办金融机构债权人声请核发「电子债权凭证」服务,为期3个月。金融机构债权人持债权凭证以外的金钱债权执行名义,可向上述三所法院声请核发电子债权凭证。于试办期满后,并将全面开放全国地方法院实施。
司法院指出,司法院将于电子诉讼文书(含线上起诉)服务平台,建置「电子债权凭证系统」专区,债权人及债务人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债权凭证系统」查阅、声请阅览电子债权凭证;债权人若需向行政机关查调资料,也可透过系统取得含一、二维条码等网路连结资讯的电子债权凭证,提供第三人查验,提升查调效率。
司法院表示,去年地方法院民事执行事件终结总件数共143万5445件,终结时需发给债权凭证件数也高达117万4979件,藉由债权凭证电子化,将节省声请或执行过程所需劳费,达成便民服务及节能减碳的目标。成便民服务及节能减碳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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