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提出《数位中介服务法》,国民党团总召曾铭宗说,该草案要让NCC捐助25亿成立财团法人,国民党团高度怀疑蔡政府将让网军台面化,国民党团未来在审查《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将会强力反对。
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指出,《预算法》第62条之一修正案规定政府不能做置入性行销,政府要标注为广告,但实务上公营事业、政府捐助的财团法人转投资,通常资本不会超过50%,可以不受立法院监督。
赖士葆质疑NCC企图以成立财团法人方式规避监督。因此会再提案强化《预算法》第62条之一条文,只要是国营事业、政府转投资之财团法人的董事长、执行长、总经理是由官派产生,必须揭露政府政策宣导预算编列、执行详细内容。
国民党立委李贵敏则指出,《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第18条规定在法院裁定前,居然可以要求网路平台(中介服务)业者,在该篇文章或影片加注警语,这会让揭发政府弊案的吹哨者的贴文加注警语,且时间长达30天,未来揭弊内容为真,吹哨者的名誉又该如何回復?如果可以容忍行政机关在法院没有在裁定之前,已经做出处分,那么未来民事上的「假扣押」、「假处分」都不需要经过法院了?行政机关都可以自为裁处?
李贵敏直言,未来,如果按照《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现行条文通过的话,等于宣告中华民国从民主国家走向专制极权的开始。为了捍卫中华民国的民主自由,这部《数位中介服务法草案》绝对不能让他按照NCC条文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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