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自2009年10月8日第3,165次会议指示:500坪(即1,650平方公尺)以上国有土地不出售。因应政院规定,国产署自2010年3月2日起停止标售台北市精华地区国有土地。
随2012年1月4日修正公布国有财产法第53条也明订,无预定用途国有非公用空屋、空地,面积达500坪以上则不能办理标售。
另,2016年10月12日行政院第23次政策列管会议也持相同结论,大面积国有土地不出售政策仍应继续维持,近五年来,国产署平均每年标售仅约5.74公顷国有土地。
至于标售底价,则依照国有财产计价方式规定参考市价查估,并循序经国产署各分署国有财产估价小组审核后提交估价委员会评定,标售底价订定具有普遍性及一致性,且为公开竞标方式。
另为协助推动中央社会住宅政策,截至2022年6月底,国产署已配合内政部指示国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兴办社会住宅提供国有不动产,计出租22处、土地11.20公顷;捐赠61处、土地13.31公顷、建物0.66公顷;出售19处、土地8.51公顷。
国产署表示,大面积国有非公用土地将透过参与都市更新、设定地上权、与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改良利用等多元方式活化利用,至小面积国有土地如畸零地、抵税地、国私共有土地则因应民间需求以出售方式释出,除可促进土地利用,也能增加国库收入以支应各项公共建设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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