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外交部驻越南代表处秘书萧裕文被控审核签证时放水,让不具资格的越南人士来台留学,收贿支付房屋租金、购置奢侈品LV皮件等,最高法院今年6月依公务员对主管事务图利罪及财产来源不明罪判萧徒刑8年8月、褫夺公权4年确定。台北地检署6日上午已传唤萧报到,并发监执行。
萧男2010年至2013年间担任驻越代表处秘书,负责襄助组长办理领务、外劳签证及留学生签证面谈等,他被控与经营劳工与学生仲介的台商曹保麟及其他不详仲介公司合作,未经面谈审核准予核发签证,让不符合资格的越籍学生来台就学。
萧派驻越南期间,因外交部仅核拨薪资及相关补助金外,并未提供派驻人员宿舍及三餐饮食等,须由派驻人员自行先承租住处支付每月租金及生活开销,但萧在越南未曾提领薪资,却住在每月房租逾2000美金的高级饭店。
萧收贿图利业者长达3年,除支付其房屋租金、购置奢侈品Louis Vuitton皮件20件金额合计越南币4亿4446万3118元,购买美金存入帐户共8500美元,他的财产增加与收入显不相当,却违反说明财产来源的义务。
台湾高等法院更二审重判萧8年8月,最高法院今年6月驳回萧上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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