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流通公司前董事长李恒隆,被控涉长期行贿多位跨党派立委,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立委苏震清依贪污治罪条例之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判10年,廖国栋判8年6月、陈超明判7年8月、前立委徐永明期约贿贿罪判7年4月。对此,苏震清稍早发布声明表示,对于判决深表遗憾,他与李恒隆间的金钱借贷关系,曲解为贿款,此一认定明显与事实证据不符,为捍卫清白,将提出上诉,并期司法机关能匡正上开缺失。
针对台北地院今日宣判结果,苏震清透过声明表示,本案判决就对本人有利证据均未调查,诸如侦讯录音檔不完整却未追查还原真相;检方提供不完整录音檔法庭并未勘验或勘验程序违法。
苏震清质疑,检调对本人多年监听均属违法,其监听的合法性及依据在哪里?尤有甚者,本案法官甚至不愿意调取相关资料以厘清事实真相,明显有失公允。
苏震清说,近年来本人屡屡在政治之途转折处身陷司法诉讼,虽然如诚美材案、印尼案等等均先后无罪确定,表面上已还本人清白,但期间本人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却无以挽回弥补,鑑于本案判决有诸多违法之处,为捍卫清白,当将提出上诉,并期司法机关能匡正上开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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