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水湳经贸园区「智慧、创新、低碳」的开发愿景,台中市府经发局研拟「水湳经贸园区营运管理自治条例」草案,7日举办地方公听会,但现场炮声隆隆,多名地主不满市府未协助管理、却要收取费用,骂声不断;市议员林祈烽、陈淑华则认为,市府售卖该区土地的款项,应用于营运管理上。
台中市经发局表示,会订定「水湳经贸园区营运管理自治条例」,是希望透过法规的形式完善园区管理,藉以打造台中智慧城市的示范场域,目前条例仍在研拟阶段,盼透过公听会广泛搜集民眾意见。
这场公听会7日上午在西屯区潮洋里活动中心举办,地方议员、里长都到场参与,经发局副局长李逸安指出,市府推动城市永续发展,以水湳经贸园区为场域,盼藉由鼓励、补助创新研发等方式,打造「都市实验场Urban Lab」,并透过地方自治法的设计打造该园区为特区,实现低碳城市愿景。
在自治条例草案中规范,园区内将成立营运中心指导委员会、营运管理中心、水湳经贸园区各专区筹设协进会,其中,协进会必须要缴交给管理费、租金及清洁费、代办费、服务费给营运管理中心,地主怒批,订定自治条例竟是要向他们收取费用,大家都有缴交地价税,为何还要缴钱?
赵姓地主说,市府在开发重划区时,就有平均地权基金,不应再向地主端收取清洁维护费用。廖姓地主则不满地说,水湳经贸园区在开发完成交地后,土地都由地主使用,市府隔了这么久才想设管理中心,且园区内许多土地至今仍杂草丛生,根本没人管理,为何还要收取费用?根本不合理。
陈淑华表示,条例草案在业者之上规画协进会,且有宗教区、文化区等数个协进会,协进会上又有指导委员会、营运中心,再上去还有市府主管,依此看来,该条例宛如「黑组织」收保护费,难道是假自治条例之名、以迭床架屋的组织来掌控园区。
林祈烽则说,重划区原本就有平均地权基金可使用,市府至今未管理,却又要向地主收取管理费,难道引起反弹,要求儘速修订自治条例内容,管理费用应从平均地权基金编列经费支应。
经发局强调,目前提出的只是草案,并透过公听会模式听取民眾意见,未来该条例还要经过市府法规会、市政会议及市议会审查讨论,未来将持续与地方沟通,藉以订定出符合园区长期发展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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