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议会副议长陆淑美近日陆续接获陈情,有民眾于冈山区多处路段,在无照相警示标志下,遭高雄市警察局先拍照取缔后,该处路段才设立起照相警示牌,不仅引起民怨,也有违行政指导原则。冈山警方12日对此解释,警员都有依法处理,盼降低死亡车祸发生率。
陆淑美表示,据民眾指称,于行经前峰路、宝米路等多处路段时,在未见任何照相警示牌的情况下,遭拍照取缔,事后该等路段才陆续挂出照相警示牌,民眾质疑市府此举为「不教而杀」。
类似民眾陈情案件已发生多起,分布在多个路段如前峰路、宝米路、大庄路、嘉兴路、圣森路等,并非单一事件,陆淑美吁请警方维护交通安全执法时,应按步骤来,不应先射箭再画靶,把民眾当成提款机。另冈山圣森路目前速限仅50公里,也遭民眾反映不合时宜,建议配合车辆流速予以调整。
警方表示,取缔测速是希望藉此提醒民眾,减速慢行,且冈山地区死亡车祸频传,机车骑士自撞车祸也不少,希望透过取缔与宣导,促使民眾增加安全意识,避免发生车祸。
一名警官透露,只要民眾超速不过于夸张,不会立即制单举报,而是会审酌当时路况的速限去判定。比如该道路速限50公里,民眾超过60公里以上才会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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