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周刊脸书去年刊登某国籍航空公司的法籍副机师,不甩防疫规定频约炮,还对前女友「射后不理」,副机师认为报导不实提告求偿,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周刊没有尽合理的查证义务,判决周刊的精镜传媒公司及记者连带赔偿30万元,还须移除报导并刊登正启事。可上诉。

副机师提告主张,去年5月28日及29日,镜周刊脸书及网站报导,检附多张可得识别他特徵或截图自他脸书之照片,指他不甩防疫趴趴走,且对前女友「射后不理遭逆袭」,违反防疫规定外出约炮等内容,这些内容并非事实。

副机师说,报导内容只是凭所谓「A小姐」的爆料,包括口述及其提供真偽不明之网路对话讯息,事前未向他及各该当事人及主管机关详加查证即贸然刊登,除与实情完全不符外,也对他负面评论,他并非公眾人物,报导内容仅涉及私德而与公共利益无关。

副机师指控,镜周刊使用「射后不理」、「始乱终弃的渣男」等严重污蔑他并扭曲事实之词句,已逾合理评论之范围,危及他自主控制个人资料及生活私密领域免受他人侵扰之权利,并严重贬损他在社会上之评价。

他说,报导内容关于指摘他违反防疫规定部分,但航空公司已明确表示经查证后他并无违规情事,迄今他及航空公司亦不曾因此遭民用航空局或卫生福利部裁罚,周刊却仍在报导指控他无视防疫规定等,是假防疫之名侵害他隐私权及名誉权之实,须负赔偿责任。

台北地院认为,周刊报导只是投诉人「A小姐」指诉为依据,未为其他查证,难遽认其报导内容之真实性无虞,他不能认报导于撰写刊登前已尽合理之查证义务,况副机师与他人之交往情形乃私领域事项,无何公益目的可言,判决周刊所属公司及记者连带赔偿及刊登更正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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