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教师因劳资争议及工作权问题不惜上街头抗争,凸显师生人权待保障,监察院指出,教育部长期漠视私校教师基本工作权益,导致教学现场中遭遇实质压迫,已构成人权侵害,不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教育部也无积极因应策略,核有怠失,监察院纠正教育部。

监委赖鼎铭、王美玉指出,我国在高等教育普及化及少子女化趋势延烧下,私校处于存亡关头,未来部分学校恐持续面临减班甚至停招或停办困境,立法院日前虽通过「私校退场条例」,惟10年内预估将有近3成大学生源不足,20年后国中以上学龄人口更将直接减半,值此之际,高教持续衝击早是可预知趋势。

监委调查发现,目前部分私立大专校院教师面临基本授课不足及严重欠薪、减薪问题,近5年教育部虽已处理14校教师减薪争议事件,但是在私校停办改制等退场过程中,校方要求教师减薪或欠薪、钟点费打折、义务教学、奉献超钟点或扣减之情事屡见不鲜,教育部仅消极处理未经协议之情形,其余不当事件则未积极清查或有效解决。

监委指出,某私立大学南部校区教师群所提供超钟点费概计,教师平均超钟点时薪疑仅有近28元,或实习课钟点费时薪15.12元,甚至低于最低工资等情,形同变相减薪及严重剥削情事,损及工作权甚鉅,事关人权保障且极其不利大学教育品质,实难仅以内部协议或契约自由一概论之,教育部迟未积极整顿改善,亦未能机先防范吓阻,实有疏失。

监委表示,由于有关教师教学无关工作定义及范围不明,私校虽以契约合意为准,尤其部分私立大专校院以教师聘约能否存续,半强迫教师兼任行政工作,甚以招生成效绑定考绩,却未核实给付行政职务加给,亦未按比例核减授课钟点数,致教师额外负担诸多不合理工作,相关争议事件层出不穷,教育部迄未清查处理,显有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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