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姓女子5月带儿子到云林县找许姓男友同居,期间涉嫌虐童,导致男童有反应迟钝等症状,男童外婆察觉有异带往就医,医院转通报,云检认为柯女等2人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男童目前仍留院观察。
云林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居住在屏东县柯姓女子(26岁)今年5月带着3岁儿子到云林县麦寮乡找许姓男友(21岁)同居,2人不顾男童年幼,竟以燃烧中的菸蒂灼触男童皮肤、以牙齿咬住脸颊、徒手大力捏掐皮肉,导致男童身体和四肢多处有掐痕、菸蒂烫伤疤痕、脸颊咬痕,以及额头、眼睛、手臂等多处瘀伤、眼结膜出血。
云检表示,柯女在11日带男童返回屏东县住处,男童外婆发现有异状,带男童往医院治疗,医院随即通报高雄市政府社会局转知云林县政府社会处,并依程序通报「云林地区妇幼保护联繫平台」。
云林地检署获报后立即指派检察官指挥警察侦办,14日晚间拘提柯姓女子和许姓男子到案,并于15日讯问柯女等2人;2人对于男童身上的伤势避重就轻,仅说是游戏时不慎造成,否认虐童。
检方讯后认柯女等2人涉犯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伤害和妨害幼童发育等罪嫌重大,且有串证及反覆实施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至于男童目前仍留院观察,云林县政府社会处也紧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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