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知名国立大学叶姓男大生,今年4月趁深夜四下无人,尾随女同学进入学校女生厕所,持手机越过隔间偷拍女同学如厕,女同学当场发现,女同学衝出厕所后,在厕所外等候,发现同班的叶男在女厕内东张西望,才惊觉男同学竟然是「偷拍狼」,决定不姑息,报警提告。台北地检署依妨害秘密罪起诉叶男。
检警调查,叶男与被害人是某国立大学同班同学,今年4月11日晚间10时17分,尾随被害人进入学校女生厕所,持手机自厕间上空偷拍下方的被害人如厕画面。
被害人因查觉上方有异声,抬头一看,竟发现有只手拿着手机往下拍,惊吓不己,随即衝出厕所,并在厕所外等候,调查偷拍狼身分。
叶男得知偷拍一事被发现,随即将手机收回,并躲在女厕内,叶男躲一阵子后,在女厕内张望,想等无人之际逃离现场,结果叶男四处张望的举动,遭被害人发现,被害人得知是同班同学偷拍,决定不姑息,向大安警分局报案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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