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议员王鸿薇21日举行「再提林智坚侵权证据!王鸿薇:签署保密协定还侵权!」记者会 ,表示确定林智坚论文必然侵权,因论文涉嫌抄袭的标案合约内容,参与人员皆须签署保密协定,若签署协定则不得公开发表内容,林智坚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陈俊吉摄)
台北市议员王鸿薇21日举行「再提林智坚侵权证据!王鸿薇:签署保密协定还侵权!」记者会 ,表示确定林智坚论文必然侵权,因论文涉嫌抄袭的标案合约内容,参与人员皆须签署保密协定,若签署协定则不得公开发表内容,林智坚是知法犯法,罪加一等。(陈俊吉摄)

民进党桃园市长参选人林智坚论文门延烧,台北市议员王鸿薇21日再控,从申请书抄到结案报告,从头抄到尾,且根据标案合约,参与人员皆须签署保密协定,不得公开发表内容,林智坚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她也敬告竹科管理局,证据确凿之下,相关单位若还不提告就是瀆职。

王鸿薇说,林智坚不只抄竹科标案期末报告,甚至中华大学向竹科的标案申请书,也照抄不误,经比对中华大学申请书,与林智坚的中华大学硕士论文,抄袭页数达6页、字数达6700字,实在太离谱,从申请书抄到结案报告,从头抄到尾。

王鸿薇指出,中华大学对的竹科申请书为研究计画内容,其中两大段被抄到林智坚的论文第2章第1节中「国家顾客满意指标」部分,另论文内「美国顾客满意度」部分则完全是复制贴上,模式、文字、图案几乎一模一样。

她更质疑,论文涉嫌抄袭的标案合约内容第8条,契约内容有需保密者,厂商未经机关书面同意,不得将契约内容泄漏给履约无关第三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内容、成果有关研究资料,直接或间接让第三人知悉,也不得将成果与内国对外公开。

王鸿薇表示,参与人员皆须签署保密协定,若签署保密协定则不得公开发表内容,林智坚声称参与研究且入列主要研究人力应有签署,但林智坚竟还写成论文并上网公开,简直罪加一等。

王鸿薇质疑,在没有竹科书面同意下,林智坚将研究成果变成自己的论文报告与学位,「这不是侵权,什么才是侵权?」林智坚若拿不出授权书,就是侵害竹科智慧财产权。

王鸿薇也说,竹科标案分成三期验收,每次验收都会拨款完成部分授权,而拨款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6月9日、7月10日,换言之林智坚自称5月完稿,竹科当时已完成第一期拨款,根本不能再用竹科的申请书或报告写论文。

王鸿薇批评,林智坚论文门爆发至今已两周,竹科管理局要求中华大学说明,也不见中华大学有说法,面对相关事证如此明确,竹科管理局还没有后续动作就是瀆职,呼吁各界机关政府不能再沉默下去,应该出来给社会大眾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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