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造桥乡坤舆废弃物掩埋场争议不断,反坤舆自救会跟业者21日清晨爆发流血衝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针对坤舆案上午开庭判决,指坤舆公司设置未有环评,县府应停止相关行政处分,苗县环保局指出,将立即函文坤舆中止试运转许可。

反坤舆自救会成员去年6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法官今天指出,坤舆事业废弃物掩埋场位于山坡地,整体面积合计已逾2公顷面积,应进行环评,但坤舆申请许可开发时没有环评,也未检具环境影响说明书送被告审查,即进行开发行为,县府应停止相关行政处分。

环保局秘书蔡政勋表示,反坤舆自救会去年6月提起行政诉讼,指坤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造桥乡申请设置乙级废弃物处理机构,因县府核准的行政处分有瑕疵, 今天判决县府应做成命参加人坤舆公司停止在苗栗县造桥乡龙升段587、588-1、846、849、851、852、853、854、856、857、814、814-1、815、816、841等地号土地实施乙级废弃物处理机构开发行为的行政处分,县府将立即函文坤舆公司中止试运转许可,后续再依判决理由及相关法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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