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岁百万订阅网红小玉(本名朱玉宸)涉嫌利用AI深偽技术DeepFake软体,将民进党立委高嘉瑜、高雄市议员黄捷、艺人鸡排妹等名人的脸,合成在女优身上,制成色情影片牟利1338万余元,新北地院今(21日)判刑5年6月,对此,高嘉瑜痛批,对于受害人而言是一辈子的痛,判刑过轻完全无法弥补受害者的伤痛。
新北地院今依违反个资法各判处小玉徒刑5月,得易科罚金,合併119罪应执行徒刑5年6月,得易科罚金198万元;助理各判处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合併应执行徒刑3年8月,得易科罚金132万元,并没收其犯罪所得,仍可上诉。
高嘉瑜表示,小玉变脸事件受害人达119人,犯罪所得1300万余元,对于受害人而言是一辈子的痛,变脸影片可能在网路中流传,有可能永远无法删除,但小玉却只被轻判5年6月,相较于律师要求一罪一罚、合併执行12年,以及国外相关修法都认为变脸的罪刑应该要处7年以上的徒刑,目前的罚则过轻。
高嘉瑜强调,未来将积极推动修法,遏止DeepFake技术衍生的犯罪行为,包含色情影片、国安、金融犯罪等,目前判刑过轻完全无法弥补受害者的伤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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