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海集团入股中国晶片大厂紫光集团,因未在国内事前申请,恐遭重罚。对此鸿海今表示周二已递件,经济部投审会证实,当晚已收到呈报书,不过文件中未提供紫光旗下各子公司营业资料,过于简略,已要求补件。等资料齐全后,会先对其开出「惩罚令」,但是否罚到最高2500万元,需精算整个集团投资金额范围后才确认。
鸿海透过大陆子公司工业富联 Fii斥资人民币 53.8 亿元(238亿台币),最终间接会持有紫光 8.23% 股权。因「投资行为在前、申请许可在后」,违反《两岸人民条例》规定,可处5万到2500万。鸿海今天对外表示,周二已递件申请。
投审会表示,7月19日晚上确实已收到鸿海入股紫光案呈报书,但因未提供集团各公司营业项目,相关资金交叉流向都不足,因此要求补件。至于该公司多久内补完,并不清楚,但以鸿海的急迫性,相信会很快。
投审会表示,文件到齐后,会先开出「处罚令」,虽然过去很少罚到上限2500万,但依此案金额之大,不无可能,只是仍得等文件到齐,根据其规模金额做计算。
鸿海得缴完罚金,投审会才会进行补正程序,启动实质审查。至于是否可以过关,该会表示目前还无法提供意见。
不过按照规定,赴大陆投资IC设计、制造、封装,金额超过5000万,以及併购参股大陆液晶面板厂等,都要经由经济部召集跨部会组成的关键技术小组审查。因为此案金额「很大」,又涉及紫光复杂背景,官方态度已显示将会严审,首要把关我高科技技术是否外流,另审查重点也会看投资案能否相对应提升国内技术与优势地位等。
紫光营业项目包括集成电路设计、路由器、交换器、伺服器等,鸿海砸钱入股,一般认为是为了在中国半导体供应链作完整布局,并扩大工业富联在当地的云端网通业务。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