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报导,鑑于东京电力公司福岛第一核电厂(福岛县大熊町、双叶町)的处理水用海水稀释后排放入海的计画获得了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批准,由福岛县及沿岸市町村等组成的县反应炉报废安全监视协议会26日在县政府大楼内召开会议,同意了由专家等制作的、结论为「基于东电出示的对策,周边地区的安全得到确保」的报告草案。
报告草案评估称,处理水的放射性物质活度测定及海底工程的安全对策等均有妥善计画。此外,草案还写入了对东电的8项要求,包括简明易懂地发布辐射环境影响评估信息等。专家将在追加图纸等之后完成报告。
福岛县及核电厂所在的两町将以此为参考,针对连接核电厂厂区和近海1公里处排水口的海底隧道等的主体工程,做出是否同意开工的判断。
22日,日本原子能规制委员会在临时会议上批准了福岛第一核电厂核污水排海计画。规制委认为,把经过处理但含有微量放射性物质氚(Tritium)的核污水排放入海是安全的。东电准备在地方政府同意后,开展排放工程,估计处理过的核废水有逾100万吨,将力争明年春季开始将核污水排放入海。
东电在2021年12月申请审查。根据计画,东电将用海水稀释核污水,处理水中氚的活度,低于国家标准40分之1,再透过海底隧道排放至约1公里外近海,预计全部核污水排放需时几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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