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宝爸婚内出轨,与小三发生数次性行为,小三还怀孕产下1女,在外还称呼小三为老婆,让正宫气得将两人告上法院求偿精神抚慰金。台中地院审结,判出轨的2宝爸要赔偿40万元。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正宫主张于2010年间与许姓男子结婚,曾离婚又重新结婚,现已再次离婚,育有2名子女,但丈夫自2020年间与她争执后离家,透过网路认识张姓女子,两人交往后多次发生性行为,张女还怀孕产下1女,丈夫对外称呼张女为「老婆」等,均已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愤而将两人告上法院求偿。
对此,许姓男子辩称是透过网路认识张女,但不知情张女已婚,承认与张女交往且发生性行为并产下1女;张女则表示,许男称自己已离婚,她深信不疑,才开始与对方交往并发生性行为,期间多次向许男讨看身分证,但许男都藉故不出示,她怀孕后就再无要求确认许男的身分证,认为自己对于侵害配偶权无过失。
台中地院法官勘验证据,认定难以证明张女知情许男已婚,故认为张女无须赔偿,而许男明知自己有配偶,却仍与张女交往还产子,已经侵害妻子的配偶权,严重打击其的精神状态,酌情后,判许男应赔偿妻子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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