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年约35岁的男子,骑着脚踏车前往宜兰镇罗东夜市里的1间夹娃娃机店,趁四下无人时偷拿绑在机台上的红绫;令吴姓业者哭笑不得,甚么不偷,偷他去大甲妈祖那祈求来的圣物;对此,宜兰县警察局罗东分局表示,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取走他人物品,将可能触及刑法第320条的窃盗罪,吁民眾勿以身试法。
据了解,6月29日上午9时30分许,1名年约35岁、顶着一头金髮的男子,骑着脚踏车前往位于罗东镇民权路上的一间夹娃娃机店,拿着饮料、早餐边走边吃,直接走向第2台机台前,握杆上有绑着印有大甲妈祖字样的红绫。
该男子四处张望后不忘再咬一口早餐,然后解开握杆上的红绫,继续装没事的往店家里面晃,迅速喝完手上饮料,并把空杯留在机台上,率性的离开。
吴姓业者表示,根据监视器画面显示是6月29日发生的,直到7月初才发现,觉得好气又好笑,于是把该偷窃影片趣味的PO上网,「可爱小偷来偷我机台上的大甲妈祖红绫,真的是哭笑不得!小偷先生你需要妈祖保佑,我明年再带你去扛轿子吧!」
吴姓业者笑说,几乎每年都会去大甲参与遶境、祈求平安,当下发现时觉得好气好笑,怎么会把人家私人的东西偷拿走,是欠保佑吗?投资娃娃机2年来都有绑,因红绫数量也不多、可遇不可求,都需要妈祖加持过,但没想过要报警,就把妈祖保佑分散给小偷好了。
民眾张先生说,拿这个有意义吗?等于是偷窃的动作,妈祖也不会保佑啊!希望大家不要做这种动作;附近商家皆表示该行径很夸张,无聊到红绫都要偷,这么需要妈祖娘娘保佑。
开罗派出所所长陈特龙呼吁,未经他人同意而擅自取走他人物品,将有可能触及刑法第320条的窃盗罪,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请民眾谨慎,以免涉法。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