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议会今天举行第8次定期会,国民党市议员蔡育辉提案制定「台南市政党机构人员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条例」,获得议长郭信良、副议长林炳利及民进党党团总召刘米山、国民党团书记长李中岑、无党团结联盟总召林阳乙等33名议员连署。
蔡育辉指出,该提案要求政党机构人员不得与台南市政府有补助、买卖、承揽或有对价的交易行为,他说,过去阳光法案规范公职人员,却从未规范政党,未来立法通过后,也将是全国地方议会首创第一个规范政党的自治条例草案。
他说,这项提案是比照「公职人员利益衝突迴避法」,规范政党机构人员,除法律规范外,也避免不当利益输送,地方担任政党主要人员,不得承揽市府相关工程或劳务标案,以清明地方政治。
蔡育辉于议会质询时表示,因为看到有和政党机构人员相关的基金会,2019年刚成立即承揽市府多个局处的补助案,为有效遏阻弊端及不当利益输送,他因此提案制定此条例。
外界质疑这是针对民进党台南市党部主委潘新传而提案立法,被解读为「潘新传」条款,蔡育辉否认,仅强调他没有针对任何人,潘新传则回应,只要一切依法处理,他个人没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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