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党台北市议员潘怀宗利用人头诈领公费助理补助款333万多元,违反《贪污治罪条例》,遭判刑2年、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北市议会今收到公文,解职即刻生效。潘怀宗在办公室不愿出面受访,透过助理发表声明,潘强调自己并未将助理费挪作个人私用,因身体因素本就无意再参选,为避免诉讼冗长,所以也放弃上诉。
大批媒体守候28日下午潘怀宗办公室,但潘怀宗并未出面,仅透过助理转达声明。助理表示,等议会通知后会办公室清空,大家相处这么久将同进退,相信潘怀宗的清白,也相信他的为人,由于因为诉讼时间冗长,潘的身体也不好,因此潘决定放弃上诉。
潘怀宗在声明中强调,他并未将助理费挪作个人私用,褫夺公权虽然让他无法参选,但因为个人身体因素本来就无意再继续参选,专心养病,另为避免诉讼冗长,他放弃上诉。
潘怀宗声明全文如下:
助理费案件一审宣判,我并未将助理费挪作个人私用,褫夺公权虽然让我无法参选,但因为个人身体因素本来就无意再继续参选,专心养病。另为避免诉讼冗长,所以也放弃上诉,这几天办公室和服务处也陆续打包整理当中,谢谢大家的关心,祝大家一切顺利,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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